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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关于开展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十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27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总结、凝练近年来我校在“创新强校工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新工科以及产业学院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改革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化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夯实和补足我校凝练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的基础,决定开展第十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我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四年来在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教学成果。

二、奖励成果的申报要求

(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在我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则必须是在任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热爱、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了主要贡献。

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5.跨校合作的成果,我校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请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完成人近四年内所取得,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时间指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今年12月底)效果显著。

(三)成果奖励主要范围:

1.坚持立德树人办学思想,优先奖励在思政课程以及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果。

2.优先奖励近年来在学校新工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产业学院建设等当前人才培养改革热点领域取得的成果。

3.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取得引领性示范作用的成果。

4.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5.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6.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三、成果奖励项目推荐评审要求和程序

(一)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学校最低计划数要求(附件1)择优遴选推荐校级教学成果,鼓励在最低计划数基础上多报

(二)单位遴选推荐的奖励成果由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机关等其他部门成果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确定推荐成果等级后,方可报学校教务处

(三)项目负责人在成果形成中要发挥主要作用,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顺序排列,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推荐。

(四)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对各二级学院遴选推荐的项目进行学校层面的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公布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反映成果的科学总结一式5份

2.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及专著(提供封面、封底、扉页、目录、正文第一页等的复印件),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等各一式1

3.单位报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

以上1~3项材料同质电子稿同时发至jykfosu@126.com未提供电子稿的项目恕不受理参加评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227日前,各单位按申报计划数遴选并报送推荐项目材料,对于单位逾期报送、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恕不受理

六、其他

(一)本次奖励的成果范围包括2016年专业布局调整所停招的专业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果。

(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的获奖项目,在授奖前予以公布,并实行异议制度。异议期为天。凡对公布的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署名提出,报教务处和评委会裁决。

(三)评审结束一周内,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取回项目材料,教务处不负责保存项目材料。

(四)教务处工作联系人:雷老师  郑老师  0757-82960771

 

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十四届教学成果奖建议各单位申报计划数安排安排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5.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方案

6.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评分表

7.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十四届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