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跨校区上课、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11-04关于开展跨校区上课、学生校外实习实践
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跨校区上课、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最新要求通知如下:
1. 跨校区上课的课程,凡符合学校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按防疫要求向学校、两校区属地等防疫部门申请报备后,可以江湾、仙溪两校区往返点对点开展教学活动,请各开课单位做好通知师生、教学用车等相关工作,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并要求专人跟进。
2. 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凡符合校地双方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且学生实习、实践期间不返校的,按防疫要求向学校、两校区属地等防疫部门申请报备后,可正常开展,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跟进,准确掌握学生实习、实践动态,确保学生安全。
3. 因疫情原因申请采用线上直播授课方式进行教学、延后上课或改为由其他任课教师代课的,各学院务必精准掌握(明确具体是哪个疫情区域的),核实原因,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不得无故调整正常的教学安排。
教务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