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安排,
2021年清明节4月3-5日放假,共3天。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期间若有安排教学用车跨校区上课的学院,请提前与车队做好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