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安排,
2023年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班(课),补5月2日(第十一周星期二)的班(课);5月6日(星期六)上班(课),补5月3日(第十一周星期三)的班(课)。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期间若有安排教学用车跨校区上课的学院,请提前与车队做好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