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职责
日期:2024-09-22教务部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承担教学运行、教学建设、教学质量监控、审核评估等工作;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大型考试的组织工作、普通高考招生和港澳台招生工作。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学校全日制教学管理和教学综合改革实践,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实施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专业调整优化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3.开展教学运行管理,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维护教学安全。负责教务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考试管理。
4.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育教学纵深发展,开展教研教改、质量工程、育人平台、教学团队等项目建设,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开发利用。
5.统筹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筹产业学院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校内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完善和改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开展检查、监管工作。
7.组织开展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
8.负责与本科教学有关的各类经费预算、管理和监控。
9.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协同职责
1.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
2.年鉴撰写;
3.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