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2024届结业生换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4各学院: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佛科院教〔2022〕1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结业生在离校两年内可申请结业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考试对象
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但未获得规定学分”以及第(四)项“学生毕业时体测成绩经补测后仍不达标”的2023届未换证结业生、2024届结业生。
二、申请工作说明
(一)申请办理地点:结业生原所在学院教务办。
(二)申请时间(含体测、实践环节考试时间):
1、2023届未换证结业生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30。
2、2024届结业生第一次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6:30。
3、2024届结业生第二次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6月左右(具体时间请留意教务处当年发布的通知)。
未按以上截止时间办理申请的,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请材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结业换证考试申请表》(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成绩卡》(复印件即可)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考试时间
1、理论课考试时间
(1)2023届未换证结业生考试:2024年9月与期初补考同步进行;
(2)2024届结业生第一次考试:2024年9月与期初补考同步进行;
(3)2024届结业生第二次考试:2025年9月与期初补考同步进行。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请留意教务处当年发布的结业换证补考安排通知。
2、实践环节考试时间
(1)2023届未换证结业生考试:2025年上半年完成;
(2)2024届结业生第一次考试:2025年上半年完成;
(3)2024届结业生第二次考试:2026年上半年完成。
实践环节考试由学院安排,每年上半年在教务处发布结业换证相关通知要求截止时间前完成。
(五)凡因《学籍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第(二)项“留校察看处分期未满”的结业生需要结业换证的,按教务处结业换证相关通知以及《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三、各学院统计报送材料
(一)2024年统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6:30。
(二)统计材料报送办法:请各学院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uwencowen@fosu.edu.cn(文件命名:学院名称+2023届、2024届结业换证考试申请),纸质版并附上结业生申请材料纸质版(结业生申请材料请按附件2名单顺序排序)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四、注意事项
(一)未按时办理申请手续的结业生不安排考试;结业换证考试没有缓考,结业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二)按《学籍管理规定》,结业生离校两年内,原不及格课程每年有一次(共两次)申请换证考试机会,两次都由结业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结业生结业后超过两年未向学校申请结业换证考试,则不再受理换证事宜。
(三)理论课程的换证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秋季学期期初,由教务处发出具体考试安排通知,原所在学院教务办负责通知到每位结业生。
(四)各学院应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结业生,以免错过申请办理时间,同时督促结业生认真做好复习准备。
(五)学校工作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757-82773569,办公地点:仙溪校区A1-318。
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结业换证考试申请表
2.2023届、2024届结业换证考试申请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