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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2-28

各二级学院及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公共课、专业课考试安排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第19周星期五)。其中公共课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请查看附件1附件2。相关公共课补修、重修安排请查看附件4

(二)提交公共课考试监考老师安排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第18周星期三)。个别监考老师安排已根据学院提交的监考老师名单填写,其余未做监考老师安排的,请各学院安排补充。请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或配齐监考人员,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其他人员不能作为监考人员进行监考。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核对附件2,确认安排无误后将监考人员名单补充到附件2,并把含监考人员安排表的电子文档发到邮箱:chuwencowen@fos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3-20241公共课考试监考老师安排),同质盖章纸质版交到仙溪A1-318朱老师处。

(三)提交专业课考试安排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第18周星期三)。请各学院填写附件3把电子版发到邮箱:chuwencowen@fos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3-20241专业课考试安排),同质盖章纸质版交到仙溪A1-318朱老师处。考试周期间的教室(含机房),须全部用于考试安排,若之前已做安排的请自行调开;教室分配请查看附件5、附件6,请各学院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再做安排,不得重复安排,仙溪校区连续时间的2场考试需统一安排在南区或北区,不得分开两区排考;考试安排需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安排,其中课程名称、班级名称、考试地点等内容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里的名称填写,课程性质填公共课或专业课等。各学院务必做好上述的核查工作。

(四)提交考试试卷审核表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第19周星期三)。各学院须对考试试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印刷课程考试试卷前填写完成附件7XX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表将电子版发到邮箱:chuwencowen@fos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3-20241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表),同质盖章纸质版交到仙溪校区A1-318朱老师处。

二、考试安排

各相关单位请按照学校的文件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各学院请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

考试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若教师非本学院的,由学生所在学院转发教师所在学院通知;公共课教师由开课单位负责通知。

开课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保密等工作。试卷泄密属于严重教学事故,处分程序将按《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规定》(佛科院教〔2016〕16号)。试卷的份数要考虑补修、重修考试学生人数。

每个考场一般安排2名监考人员。请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或配齐监考人员,原则上监考人员除该课程的主考教师外应实行跨专业或跨课程交叉监考。

各考场座位应以隔位(阶梯教室须隔行隔位)方式布置。若考场人数较少时,座位表的编排请注意均匀分布,避免集中安排在前面或后面的不合理现象,可考虑隔两个座位安排。不同的考试学生座位编排也应有所变化。座位表请分发两张到考试课室,其中一张座位表在开考前20分钟张贴在教室门外,另一张座位表供监考老师检查考生情况教务员安排座位表时必须填写上学生姓名与学号,并在考试前20分钟将座位表粘贴在考场门外,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把座位表拿走或撕掉。

编排考试安排表时,要考虑补修、重修考试学生的人数,并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有关学生依时参加。

学生所在学院须在考试前将附件8交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应熟知监考纪律并做好考场情况登记,于考试后把附件8交学生所在学院备案;若有舞弊、违纪行为的,请做好详细记录并连同试卷及作弊资料(使用手机作弊的需有照片作为证据)一起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原件由学院存档,开课单位做好相关备案。学生所在学院3天内将进行相关处理后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及附件9原件送交教务与实践教学科

考试具体事项由主考教师当场负责交代给监考人员。

十一请相关部门负责提前做好播音室、机房、考场开放等考前准备工作。

三、考试管理和监督

各相关单位请认真落实《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佛科院教〔2017〕46号),按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考前动员和考试纪律教育,巡视本部门考场,及时解决考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后勤服务处请做好考试的后勤保障工作。

教务处负责对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带照片的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学生,需提前到学院办理身份证明。考生应将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检查、核对,无证或缺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主考单位在回收考卷时必须做好清点工作,并对异常情况的学生信息做好备案。

(三)需要跟随低年级参加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的留级学生,请在确认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四)若补修、重修考试的学生所需参加的公共课课程考试不是由教务处负责安排的,则相关考试的具体事项直接跟开课单位教务员联系确定。

)请各位收发卷老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尽快撤场,以免影响下一场考试。

请各开课单位及时更新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库,以免出现重复抽卷的情况。

教育部文件规定,发生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等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请各学院在考前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和培训时,提醒师生需特别重视方面的纪律要求。

五、其他事项

学生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及第二次补考都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原则上教务处的公共课补考将按照各开课单位递交的《2023-2024学年第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申请表》的要求进行安排,其它未安排课程的期初补考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

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学院需充分考虑各种突发状况并做好应急预案,以保证考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教务处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作出相应调整后另行通知。

(三)班车安排

2024年1月8日-1月12日班车时间安排调整排如下:

江湾南门车队——仙溪西门车队

早上6:50(1班次,即原7:10分的班车调整至6:50)

早上7:00(2班次)

中午12:15(1班次)

晚上19:00(1班次)

仙溪西门车队——江湾南门车队

中午12:40(1班次,即原12:15的班车调整至12:40)

下午16:50(2班次)

下午18:15(1班次, 即原18:00的班车调整至18:15)

晚上21:55(1班次)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

3.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补修、重修考试安排表

5.江湾课室分配表

6.仙溪课室分配表

7.XX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表

8.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9.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违纪处分登记表

20231228

教务〔2023〕54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