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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04-03

各二级学院及校内有关单位:

2022—2023学年第学期部分公共课课程《有机化学B》、《心理学》、《高等数学B2》等将结束。现将这些课程考试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请查看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考试考场安排表

2.相关公共课补修、重修安排请查看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补修、重修考试安排表

)监考老师安排截止时间:410日。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或配齐监考人员,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编教职工,其他人员不能作为监考人员进行监考。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核对附件2,确认安排无误后将监考人员名单补充到附件2,并把含监考人员安排表的电子文档发到邮箱:chuwencowen@fos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2-20232课程考试监考老师安排),同质盖章纸质版交到仙溪A1-318朱老师处。

三、具体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请按照学校的文件要求做好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请学院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

(三)开课单位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等工作。试卷的份数要考虑补修、重修等学生人数。教考分离的试卷如需教务处抽卷请开课单位在试卷印刷前通知教务处。

(四)考试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公共课教师由开课单位负责通知。

(五)各考场座位应以隔位方式布置。若考场人数较少时,座位表的编排请注意均匀分布,为避免集中安排在前面或后面的不合理现象。考试前20分钟将座位表粘贴在考场门外。编排考试安排表时,要考虑补修、重修等学生的人数,并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有关学生依时参加。

(六)学生所在学院须在考试前将附件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交监考人员。

(七)监考人员应熟知监考纪律并做好考场情况登记,并于考试后把附件5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备案,若有舞弊、违纪行为的,请做好详细记录并连同试卷及作弊资料一起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三天内将进行相关处理后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及附件5送交教务与实践教学科

(八)请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带照片的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二)凡用作考试的教室,各学院请不再安排使用,已做安排的请自行调开。

(三)主考单位在回收考卷时必须做好清点工作,并对异常情况的考生信息做好备案。

(四)若参加补修、重修等学生所申请的公共课课程考试不是由教务处安排的,则相关考试的具体事项需直接跟开课单位教务员老师联系确定。

(五)请各开课单位及时更新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库,以免出现重复抽卷的情况。

(六)如新冠疫情防控有需要,届时将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另行发布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考试考场安排表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补修、重修考试安排表

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5.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违纪处分登记表

 

                                            

                                         202343   

教务〔2023〕6号: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有机化学B》等公共课考试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