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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科研工作任务分配及考核制度

发表时间:2009-02-17

科研工作任务分配及考核制度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鉴于学校每年分配给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的科研任务越来越多,靠少数人的努力无法完成,应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按照“压力传递”的原则,年度科研工作任务分配如下:
    正高级职称:科研经费3万元,高水平文章1篇(教研或科研)。
    副高级职称:科研经费1万元,高水平文章1篇(教研或科研)。
    中级职称:公开发表论文1篇(教研或科研)或参加中心教职工主持的科研项目(校级项目除外)。
    年底公布每个人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① 任务完成特别优秀者(中心每年只限选一个名额)不受四年内只能评优一次限制,可作为候选人参加年度评优;② 未完成者不能参加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任何评优;③ 连续两年未完成者扣发下一年度中心的所有福利。
注:
    (1)高水平文章:① 文章发表在核心期刊;② 文章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SCI、EI或ISTP检索收录。
    (2)公开发表论文:在有刊号的期刊上发表,并被“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知识总库全文数据库” 收录。
    (3)科研经费计算以统计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为准,即:本人作为主持人所取得的项目(校级项目除外)经费份额,或参加由中心教职工主持的项目所取得的项目(校级项目除外)经费份额为准。
    (4)科研经费或文章的科研任务可倍数替换另一项。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