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CGSQ-20221028-0006
原项目名称:分析测试中心(物质科学公共平台)2022年度小型仪器购置项目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为响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4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4页:
投标方式:在指定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地址:佛山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A4-217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00分(截止时间半小时前即当日9: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请密封后再递交。
现更正为: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1)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A4-217。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以上地点。
(2)投标人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
邮寄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佛山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A4-206,收件人:沈老师,联系电话:13751776891。
a.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b.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送达由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c.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请投标人充分预估快递所需时间,我公司不承担因快递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到的责任;
d. 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相关条款按本变更公告的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中不涉及本变更内容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联系事项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方式:1375177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