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
为鼓励我校学生拓宽人文交流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的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赴合作院校澳门科技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院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 2000 年,是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排名情况:《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三百强;《泰晤士高等教育》亚洲大学排名第35位;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26位(2023)。该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部分课程以中、葡或西班牙语授课。该校现设商学院、法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国际学院、创新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院、博雅学院、通识教育部,涵盖文、理、法、管、商、工、医、药、旅游、艺术、传播、语言等学科门类课程。
二、项目简介
1.交流模式: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分课程。按两校要求完成学习计划,可获澳门科技大学博雅学院颁发的官方学习证明(成绩单)。
2.项目时间:2024年9月2日-2025年1月10日。
3.项目费用:交流期间的费用均由学生自理。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报名费、学费、住宿费及保证金(上述费用由澳门科技大学收取)、出入境证件及签注费用、保险费、交通费及个人消费等。
4.选课及学分认定:
(1)澳门科技大学要求交流生一学期至少修读12个学分;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要求交流生在境外合作院校学习期间,每学期至少修读三门(含)以上专业课程并获得学分。计划修读的课程是否属于专业范畴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认定。交流结束后,学生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在二级学院作学分认定,并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3)如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学分达不到上述要求,所在二级学院按照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列出该生需补修的专业课程并安排学生补修;
(4)合作院校提供的成绩单将存入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5.其他:有关签注、注册、体检、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澳门科技大学拟开课表等详细事宜请进群查阅及咨询。
三、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大一至大三本科生;
2.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部分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或全英教学)。
四、项目申请流程
1.学生准备校内出国(境)申请审批材料: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选课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3)在校正式成绩单(纸质版);
(4)语言证明(如有)(纸质版)。
2.学生持上述材料交辅导员、所在二级学院审批。(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
3.各二级学院汇总申请材料交国际交流学院审批。(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
4.国际交流学院审核并公布推荐交流生名单,指导学生填写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材料。
5.澳门科技大学分批次录取。
6.学生办理澳门签注,购买境外保险。
7.学生办理学籍保留手续、参加行前培训、签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书。
8.交流期结束,学生办理返校报到手续及成绩认定手续。
五、咨询及受理:
项目专员:李老师
电话:0757-82285813
地址:江湾校区孔安道国际交流学院 116 办公室
QQ群:809389079
(所有申请人务必入群,入群请备注姓名及学号)
附件: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选课计划表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审批表
国际交流学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