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为鼓励我校学生拓宽国际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3年春季学期赴合作院校澳门科技大学实地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 2000 年,发展迅速,已发展为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提供数十个学位课程供各类学员选择修读,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部分课程以中、葡或西班牙语授课,目前各类在校生逾一万六千人。澳门科技大学秉持「意诚格物」之校训,不断创新,培育人才,已连续十年位列上海软科发布的「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百强,2020 年位列第 17 位,是海峡两岸暨港澳最年轻的二十强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于《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在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均位列第 251-300 名区间,连续 3 年稳居世界前 300; 2022 年于亚洲大学排名位列第 36 位,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 39 位。
二、项目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达到对方大学规定的各项条件(详见附件);
5、具有CET4/6(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托福成绩者优先推荐。
三、项目内容
1.交流模式:2023年春季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相近或相关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澳门科技大学颁发的官方成绩单及学习证明。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6月底。
4.选课计划: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5.项目费用:澳门科技大学按修读学分数收取学费,港币2,800元/学分,交流期间需修读不少于12学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自理;
6.学分认定:派出学生在国(境)外交流期间,每学期至少修读三门(含)以上专业课程并获得学分。学生凭正式成绩单办理课程学分认定。经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认定后,交流期间所修的课程成绩直接存入学生的成绩档案中。
7.其他:有关签注、注册、体检、课程安排、考勤、考试等事宜请查阅附件。
四、项目申请流程
1、提交《澳门科技大学内地交换交流生报名表》电子档至linkjoyce@fosu.edu.cn;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0日。
2、办理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审批手续: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审批表》,附《澳门科技大学内地交换交流生报名表》、《澳门科技大学选课申请表》、在校正式成绩单原件及语言证明(如有),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审批。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4日。
3、国际交流学院公布推荐交流生名单,汇总传递给合作院校。
4、受推荐的学生向澳门科技大学递交交流生整套申请资料(另行指导)。
5、澳门科技大学分批次录取。
6、签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书。
五、报名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82285813
地址:佛科院江湾校区孔安道国际交流学院116办公室
国际交流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