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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本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人文与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人文与教育学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将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学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积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指标

人数

第一志愿

上线人数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16

8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11

15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4

0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6

1

备注:我校招生计划还未下达,接受调剂的情况以调剂系统和各批次调剂公告为准,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剂指标。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

学科教学(语文、体育)、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且达到363分、单科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考生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调剂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调剂,参加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人文与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执行。

各批次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经人文与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以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备注: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时间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的安排以各批次公布的复试公告/调剂公告为准。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般情况下,同一批次的复试工作预计需要5天完成。第1-3天为准备期,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准备各项材料并前往我校;第4天上午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下午进行专业课笔试(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第5天全天进行综合面试。

 1、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前应准备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人文与教育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附件1);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如提供,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五份);

6)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应在复试报到两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rw.m.ed@fos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生编号末四位+报考专业名称+享受的项目+总分数”(如“张三1302,软件工程,三支一扶,290”),逾期不予受理。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还需将加分材料的原件现场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审查。(详情请查阅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要求:/yanjiusheng/zsgz/zsdt-zsgz/14319.html)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专业课笔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专业课笔试预计安排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的当天下午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安排在专业课笔试后的当天下午及晚上进行。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安排在专业课笔试后第二天全天,各学科专业分开进行。

4、复试成绩公布及拟录取结果确定

原则上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将在人文与教育学院以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

5、发出拟录取通知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6、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20日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以1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形式提交至学院。原件需在入学后提交至学院留存。体检表格请见附件2。

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材料命名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邮箱地址:rw.m.ed@fosu.edu.cn;

联系方式:郭老师,15602858938。

7、政治思想情况审查及调档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统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以及调取考生档案。

政治思想情况审查:

复试结束后20日内,拟录取考生需将《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附件3)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以PDF格式的扫描件形式提交至学院,原件需在入学后提交至学院留存。

审查表命名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政审表” ;

审查表提交邮箱地址:605791178@qq.com;

联系方式:王老师,13106703028。

调档:

各学科专业工作人员老师将给拟录取考生发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商调拟录取研究生档案材料的函》的彩色扫描件。拟录取考生应尽快将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至档案所在单位。考生档案材料应在7月15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人文与教育学院。详细邮寄地址请见调档函。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复试笔试过程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监控,复试结束后统一提交至我校研究生学院妥存备查。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核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2、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面试由学院各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满分200分,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口语、听力各25分,共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闭卷。加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视具体情况,我校可在入学后安排录取的同等学力考生再次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报考学科教学(体育)考生要求

学科教学(体育)考生需准备一项专项技能展示,能充分展示自己运动专项能力和水平。作为综合面试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运动专项能力和水平”考核部分,分值30分。详情可见表2-2。

(二)复试程序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

1)考生至少提前15分钟,持初试准考证(请考生至少打印两份,其中一份用于资格审查)和身份证原件到达考场进行签到;

2)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并关闭手机闹钟。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讲台前。水杯及饮料不得放置在桌面,需放在座位脚下。任何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表、手环等)都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只需带笔、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3)所有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如上述一致。

2、综合面试

1)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抽签。

2)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等候,不得交谈,不可随意离开候考室。可以翻阅纸质材料,但全程不得使用任何可以联网的电子设备,否则视为违纪;

3)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去。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候考室、面试室以及私下与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联系,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参加当科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联系各学科专业相关老师;

5)面试当天建议自备充足的水和点心,以免等待时间过长导致体力不支。

(三)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综合面试评分标准请参见表1、表2-1、表2-2。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

1.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评分标准

优秀

45分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良好

40-44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中等

3539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及格

30-34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不及格

(<30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2-1.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

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30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

3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3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

30分

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

30分

优秀

27分)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良好

24-26分)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中等

2123分)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及格

1820分)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

不及格

18分)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2-2.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学科教学(体育)

指标

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30分

运动专项能力和水平

3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3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

30分

人文素养与表达能力

30分

优秀

27分)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动作正确,协调、连贯;技术运用合理、运用效果好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良好

24-26分)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动作正确,协调;技术运用较合理、运用效果较好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中等

2123分)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动作基本正确,协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运用效果一般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及格

1820分)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

动作基本基本正确;技术运用基本合理、运用效果较一般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

不及格

18分)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动作不正确,不协调;技术动作不合理、运用效果差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计划,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复试。

3、当出现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和被淘汰的第一名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复试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复试总成绩亦相同,则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上述成绩都一样,则对相关考生进行加试(重新复试一次),以加试成绩高者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八、其它须说明的事项

(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学院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57-82988227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邮箱:fosuyzb@fosu.edu.cn

(二)人文与教育学院交通指引

1、报到、笔试、面试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南门、西门皆可)。

2、交通建议:

乘坐火车建议到达佛山西站(高铁站),可选择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

乘坐飞机建议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可选择乘坐机场快线到达狮山候机楼(佛山南海华美达酒店一楼,离仙溪校区约8公里)后,乘坐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

 


3、仙溪校区D12、D19为学生饭堂,A4为教工饭堂,皆可使用微信支付用餐;

4、人文与教育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602858938

工作邮箱:rw.m.ed@fosu.edu.cn

工作地点:仙溪校区B2-4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30

5、各学科专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工作

人员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李老师

13620801645

1926412846@qq.com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马老师

15627292830

68679696@qq.com

045112学科教学(体育)

陈老师

15521252483

397537895@qq.com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李老师

13790011966

fky_jyjsss818@163.com

(三)其它

本办法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 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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