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9年4月5日—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请位同学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大学生形象的事。
2、假期期间,未有同学留校的宿舍。请注意离校前带走自己的贵重物品、证件等,断水断电并锁好门窗。
3、学校放假后,留校的同学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用电安全;多和家人报平安,遇到突发情况及时联系值班人员和辅导员。
4、离校、外出和返校时在汽车站、火车站和机场等交通集散地和交通工具上,注意防扒、防骗;遵守交通规则,谨防伤害,不要乘坐无营运资质、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5、在外兼职或工作的同学要注意安全,不要轻信他人,每天与家人保持联系,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传销等非法组织利用。
6、提高防火意识,防范火灾发生,远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外出游玩时,应避开人群拥挤场所,谨防踩踏。时值春季,外出还应注意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8、注意防范身边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联系家长或者学校相关负责人,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人文与教育学院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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