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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贷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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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文与教育学院班级 同学:

   为做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学生精准资助工作,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213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4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67号)和《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佛科院学〔2017〕22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今年高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2018年秋季学期起,广东省高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标准为:特殊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分学期发放。

(一)申请对象

   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且评审当学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在册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审当学年为认定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积极上进。

说明:根据粤教助办函〔2018〕67号要求国家助学金评审不能与学习成绩挂钩。

二、评审要求与说明

(一)同一学年,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二)实行等额评审,原则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依次评审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若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后退学、辍学、休学、入伍等不在校,学校可按照程序替换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内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含学籍在我校的短期外出交流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进行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与校级审议

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查,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初审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我校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定。

四、评选时间要求

各位参评同学应于11月7日前完成个人材料申请,各年级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发送与送报情况如下:(过期将不予受理)

18级负责人唐晓蝶

住处:东一305

微信:yux122

电话:13411821405

邮箱:1835836284@qq.co

17级负责人郭彩珊

微信:G13828274161

电话:13828274161

住处: 东五603 邮箱13828274161@163.com

晓茵

微信:KAI13686769453

住址:东一605m

16级负责人李丽金

住处:东四406

微信:18318164406

电话:18318164406

邮箱:18318164406@163.com  

黄嘉泳

住处:东六610

微信:wing0396

电话:13680460396

邮箱2457649554@qq.com

15级负责人苏小容

住处:东一 202

微信:S1225ISXR

电话:13049130052

邮箱:1075481821@qq.com

15级负责人:曹思敏

住处:东五304

微信:st20732

电话:18476097903

邮箱:2073263976@qq.com

五、认定困难等级查看与确认

   本着保护本班同学隐私的原则,本年度认定困难等级查看与确认,每班助委(或指定一位参加困难认定学生)负责联系麦田自助服务中心以下同学查询本班同学的困难等级认定情况,具体联系方式看第四条!

六、报送材料要求

1.附件1:2018 – 2019 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要求身份证号码、姓名、学号等信息一定不能出错、如因个人原因出错后果自负)。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1份,要求填写规范,由学工办统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程度一栏,一般困难 =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特别困难;申请理由一栏一定要简要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情况(150字以内)。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批量导入表,用于导入省资助系统用。(电子版,要求录入信息规范,身份证号和姓名不得出现错别字或错误,本人校验通过。)

人文与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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