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班: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大学新生,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级广东省生源低保家庭新生、孤儿、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残疾新生、贫困家庭且父母重大疾病新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特困职工子女(须持县级以上工会印发人特困职工证)、特困供养人员(须持有民政厅印制的特困供养证书)。(注意:包括专升本全日制新生)
以上申请对象均要求为广东省生源新生,当前各省份新生资助专项政策有所不同,各省份负责本省生源学生的新生资助专项,我校外省生源的新生如须申请新生专项资助,根据当前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外省生源新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广东省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标准为每人不超过6000元,学费低于6000元的,最高以学费金额给予资助。获得广东省新生专项资助的新生,同一时间段内不能同时再获得其他广东省专项资助(即:同一学年内,广东省少数民族资助专项、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和新生资助专项不得同时获得)。
三、学生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考入我校的大学新生,到学校报到注册后1周内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
(1)点击链接打开金山表单填写资料
(2)填写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并自行打印签字,在9月17日前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纸质版以及相佐证材料到助班处。
学生提交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一)低保家庭佐证材料: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上家庭成员须有学生本人姓名且低保证已由民政部门加盖2024年审核章。
特别要求:
(1)如果提供的低保证上未加盖2024年审核章,则需提供银行发放低保金银行流水帐以示证明2024年仍为低保家庭;
(2)低保证持有者,须为学生本人或是父母方属于资助对象,低保证持有者如为学生爷爷奶奶则该生不属于低保。
(3)如果低保证上家庭成员中没有学生本人姓名,学生须提交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该生与该低保证上的主人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二)孤儿:须提供相关儿童福利证明或是其他显示孤儿佐证,并附户口本复印件。
(三)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残疾新生;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四)贫困家庭且本人重大疾病新生:须提供二甲以上相关医院诊断书和近一年医药费复印件,重大疾病界定参照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类别界定。
(五)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提供相关因公牺牲警察佐证。
(六)特困职工子女:须持县级以上工会特困职工证书。
(七)特困供养人员:须持有民政厅印制的特困供养证书
注:请需要申请的新生通过链接按时且认真填写资料,避免因填写有误而导致资助失败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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