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班:
为帮助我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旅港南海商会捐资在我校设立“旅港南海商会助学金”。现将2023年“旅港南海商会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评审当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近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五)在社会实践、科技学术创新、文艺体育或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评选条件指标分配与资助金额
旅港南海商会每年资助我校40名特别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5000元,其中人文与教育学院名额分配为3人。
注意:学生获得慈善奖助学金,上述金额不含扣税额,如涉及扣税,则按财务处规定执行。
三、申请评审程序与材料
(一)申报评审程序
申请评审程序将按个人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学院评审、公示和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报送旅港南海商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佛科院2023学年旅港南海商会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2.《佛科院旅港南海商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3.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单(由班委或辅导员提供,由麦田自助中心收齐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
4.学业成绩单(注:由学院教务系统导出在校期间成绩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两份);
6.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宣传材料(300字以内,电子版)。
7.受助学生清晰正面生活照原图1张、个人免冠红/蓝底证件照原图1张(单独JPG等照片格式,至少1M以上,以姓名+照片1.2方式命名)(电子版)。
备注:以上第1项材料须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1份;第均须一式两份,仅报送纸质版材料;第6.7项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并报学院进行处分通告。
人文与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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