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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贷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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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班: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通知》(佛科院学〔202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中的退役士兵。

(注意:这里的退役士兵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役后自主就业且退役一年以后才自主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申请受理时间

退役士兵学生从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并于930日前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将申请表纸质版递交到D2-629朱珍茜同学处,点开链接填写以下表单《退伍士兵教育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

三、资助标准与其他说明

学费资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学费超出资助标准的部分自行负担。

人文与教育学院

2023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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