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工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的审核,现将学院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认定结果的公示期为2016年4月6日至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4月12日前致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电话:0757-83324217。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Copyright © 2018 人文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