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 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23)《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 教科信〔2022〕4 号)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将按学校要求,落实学院各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进行记录,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学院、学校。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婵娟 刘雄平
副组长:谢敏玉 孔 晶
秘 书:朱源煜
安全员:麦兴流
组 员:唐 明 钟 媚 朱建斌 石了英 朱源煜 麦兴流 薛军杰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等;
2.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系、中心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实验教学中心各层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 组织学院师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4. 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人文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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