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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佛科院党组〔2019〕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的主题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当好“三个表率”,在全校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各党支部要把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参加对象:我院全体党员。 

三、时间要求 

1. 323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纸质的《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一)》(附件2)填好交邱帅老师电子版发至1013722126@qq.com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实施方式 

学院党委将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具体名单见《学院党员领导督导支部党员评议工作安排表》(见附件5),开会前请自行和相关领导联系。

(二)组织实施内容 

1.抓好会前的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重点学习领会: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2)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粤组通〔2018〕44号)、《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科院党组〔2018〕21号)、

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

1)党支部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4. 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摆问题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党支部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3)联系服务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5. 党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爱岗敬业,履职践诺,奋发进取,敢于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 

3)遵规守纪,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过场”“做虚功”等表现。 

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4)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履行好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带头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关心指导党支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6. 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1/3

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

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认真把握各类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相关要求。对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仍在影响期内的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7. 言出必行抓实整改。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

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党支部要对照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问题清单逐一向支部全体党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党员群众就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逐项进行评议,确保查摆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党员群众满意度偏低的,继续列入今年查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8. 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学院党委将认真贯彻省委和学校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把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好开实,让民主评议真正评出压力和动力。 

 

 

 

 

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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