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31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关于给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生谢敏兰等133人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谢敏兰等133人无故逾期三个月不注册,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佛科院成教〔2017〕01号)第四条规定,经学校批准,决定给予谢敏兰等133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本决定自2018年5月17日起执行,报教育厅备案。并以学校网站公布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
附件: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自动退学申请汇总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