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各相关专业社会自考生: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现公布我校自学考试主考专业2023年下半年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报考专业及课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040106 |
学前教育 |
06999 |
毕业论文 |
2 |
101101 |
护理学 |
06999 |
毕业论文 |
3 |
120201K |
会计学 |
06999 |
毕业论文 |
4 |
120203K |
工商管理 |
10250 |
商务管理毕业论文 |
二、 面向对象:符合报名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已缴费的考生
三、 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1) 9月16日前,完成论文终稿并提交查重率低于30%的维普论文查重报告。论文查重不通过、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环节。
(2) 10月8日前,确认提交论文材料。
(3) 10月15日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对学生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最终查重结果以学校统一查重的为准。对于被检测出抄袭或其他学术不规范行为的论文,按规定处理,且相关学生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4) 10月20日前完成论文评阅。由指导教师将评阅论文送其他同行教师交叉评阅。论文评阅人着重考查其工作思路、理论观点、知识应用能力、创新精神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评阅成绩,并填写《评分表》和《评议表》中的相关内容。
(5) 11月5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准备好答辩PPT(参考格式见附件1),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 论文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
1. 材料明细:
(1) 送审毕业论文(含Word文档版以及PDF版,以“姓名+论文标题”命名,参照附件1撰写)
(2) 毕业论文提交材料(附件2,Word文档版,填好相关信息,以“姓名+论文材料”命名)
(3) 由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论文重复率检测不得高于30%,以“姓名+查重报告”命名)
2. 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论文资料”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3年9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384790709@qq.com。
(二)纸质版材料
进入答辩阶段的考生提交送审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届时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我院官网(/chengjiao/)。
五、 成绩评定与公布
(一)成绩评定:实践考核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
(二)成绩公布:2023年11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次实践考核成绩。
六、 注意事项
1. 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考的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考核。
2. 若考生存在扰乱报考秩序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则暂停该生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报考一次:
(1)不符合申报资格仍然报考;
(2)报考后无故缺考。
七、 联系方式
如对论文材料提交有疑问,请及时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757-83960978 魏老师。
如对成绩评定有疑问,请及时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2985506,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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