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处工作通知
学籍与教务[2016]12号
关于教学等档案启用新的学院名称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调整成十五个学院后,本学期已启用新的学院名称,为了统一规范教学、学籍档案记载及归档,本学期至今后形成的教学、学籍档案使用新的学院名称,并按新学院进行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的教学、学籍档案项目
教学档案: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自学指导书、教学日历、课程表、考试成绩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等。
学籍档案:成人高考考生信息表、学生学籍卡、学业成绩表、毕业资格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提前毕业申请表等。
二、关于学籍档案填报特别说明
2016级及以往年级的学籍档案除了成人高考考生信息表、学生学籍卡、学业成绩表三项外,其他学籍档案必须以新的学院名称填写上报。(以上提及的三项学籍档案待教务管理系统更新完善后,再作安排。)
三、二级学院名称和序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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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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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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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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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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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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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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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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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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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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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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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光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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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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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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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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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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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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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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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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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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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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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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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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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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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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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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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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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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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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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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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