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处工作通知
教务与学籍[2008]16号
关于修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2008年成人高考招生考试将于10月11、12日进行,2009级新生也将在明年初入学。为做好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结合《关于修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关于修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意见.doc),请各学院和相关专业(含本专科)做好以下工作:
1.已招生一届以上的专业:
教学计划有需要修改的,请于10月13日前根据“意见”修订好教学计划,交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教学计划不进行修改的,也请于10月13日前向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提交书面说明。
各学院请于10月31日前将各专业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和不修订的书面说明审核完毕并交成教处审定。新教学计划将从2009级起实施。有增加新课程的,教学大纲也必须在10月31日前提交成教处。
2.2008年开始招生的新专业:
请于11月14日前根据“意见”制定好教学计划,交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各学院11月30日前审核完毕后交成教处审定。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将从2009级起实施。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也必须在11月30日前提交。
3. 2009年计划开设新专业的院系:
除应符合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外,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必须在2009年5月15日前提交。否则不接受新专业申报。
另:教学计划空白范本(本科 专科)请从成教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成人教育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