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处工作通知
教务管理[2012]5号
关于制(修)订2013级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当前成人教育的大环境等形势变化较大,原有的人才培养计划已经应用多年,为适应形势发展,加强管理,根据2012年成人教育工作研讨会“关于人才培养计划调整方案”的精神,现就2013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专业依时完成。
一、由成教处提供2012级各现有专业教学计划为蓝本,根据最低学分要求,适当减少专业选修课程的门数,制定2013级计划,以保持计划的稳定性;专业计划更改部分,请在提交的电子文稿和打印稿中,更改部份用不同颜色背景作标记。
1、在标准模板中,阴影部分内容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情况修改、填充相关内容;非阴影部分内容各学院不能修改;文字格式和文档编排样式请不要改变。
2、课程性质划分
专科统一划分为四个模块: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基础课(必修)、专业课(必修)、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校级选修课,任选);专科的专业总结、实习、调查等划归实践环节。
本科统一划分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基础课(必修)、专业课(必修)、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校级选修课,任选)、实践环节(必修)为五个模块;本科的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划归实践环节模块。
3、学生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文科类为80-90学分;理、工、农、医类为100学分。最低学分数尽量取整。
原1学分18学时调整为16学时,计划中课程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与学分不要更改,只改动相应的学时数。建议在保证讲授学时数不变的情况下,相对减少自学学时数。
4、本科的公共基础课程为6门, 20.5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修读4学分;专科的公共基础课程为7门, 24学分,校级公共选修课修读4学分。
5、“学分说明”中各个模块的课程学分、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小计、总计及表下的注释说明中的课时学分,必须计算准确方可填入;“教学进程计划表”中学时数各栏的小计、合计必须填写。
6、为方便联系学生,建议在第六学期只安排一门学分少的理论课程(12周内完成),让学生回校上课,方便安排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7、新专业(方向)的课程代码,由成教处教务科编制代码填入。
二、各学院务必于7月1日前完成2013级现有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和新专业(方向)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提交制(修)订材料给成教处审核(提交材料要求含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打印文档须由主管成教的学院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三、2013级有新开专业的学院,请于11月10日前,将2013级新专业(方向)各门课程以及现有专业增加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自学实施计划电子文稿提交给成教处,以便制作教学光盘发给新生。
特此通知(本通知已发布到成教处网站)。
成人教育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模版文件:
2013级本科教学计划(模版).doc
2013专科教学计划(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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