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处工作通知
教务管理[2010]19号
关于制(修)订2011级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现就2011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专业依时完成。
一、2011级各现有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须以2010级专业计划正式编印稿为蓝本,建议尽量不作变动,以保持计划的稳定性。如确因人才培养需要进行更改的,请在提交的电子文稿和打印稿中,用不同颜色背景作标记。
二、2011级开设的新专业(方向),制订教学计划时,必须按照标准模板格式(可从成教处网站下载,注意区分专、本科)进行编制。
1、在标准模板中,阴影部分内容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情况修改、填充相关内容;非阴影部分内容各学院不能修改;文字格式和文档编排样式请不要改变。
2、课程性质划分
专科统一划分为四个模块: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基础课(必修)、专业课(必修)、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校级选修课,任选);专科的毕业论文(或总结)、实习、调查等划归专业课。
本科统一划分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基础课(必修)、专业课(必修)、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校级选修课,任选)、实践环节(必修)为五个模块;本科的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划归实践环节模块。
3、学生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文科类专升本或专科不低于90学分;理工类专升本或专科控制在100-110学分。最低学分数尽量取整。
选修课中,“专业选修课学分”必须大于“专业选修课最低要求选修学分”,并保证学生至少要选修一门专业选修课。
4、“学分说明”中各个模块的课程学分、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小计、总计及表下的注释说明中的课时学分,必须计算准确方可填入;“教学进程计划表”中学时数各栏的小计、合计必须填写。
5、为方便联系学生,建议在第六学期只安排一门学分少的理论课程(12周内完成),让学生回校上课,方便安排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6、新专业(方向)的课程代码,由成教处教务科编制代码填入。
二、各学院务必于11月5日前完成2011级现有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和新专业(方向)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提交制(修)订材料给成教处审核(提交材料要求含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打印文档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成教的学院领导签名确认。)
现有专业计划无修订的,不必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各学院还需于12月15日前,将2011级新专业(方向)各门课程以及现有专业增加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自学实施计划电子文稿提交给成教处,以便制作教学光盘发给新生。
特此通知(本通知已发布到成教处网站)。
成人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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