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处工作通知
学籍与教务[2013]11号
关于编制2014级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4级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学院在11月15日前完成2014级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要求:
1、2014级开设的新专业(包括新设专业和2013级没有开设的原有专业),请按提供的标准模板(附件1、2)进行制订或修订,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标准模板中,阴影部分内容学院可以根据专业情况修改、填充相关内容;非阴影部分内容学院不能修改;文字格式和文档编排样式请不要改变。
(2)课程性质划分为五个模块:公共基础课(必修)、专业基础课(必修)、专业课(必修)、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校级选修课,任选)、实践环节(必修)。专业实习、社会调查、专科的专业总结、本科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划归实践环节模块。
(3)学分与学时: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文科类为90学分;理、工、农、医学类为100学分。16学时为1学分,最低学分数尽量取整。原则上,函授专业的课程自学学时为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业余专业的课程自学学时为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4)本科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为6门, 20.5学分;专科的公共基础课程为7门, 24学分。各专业校级公共选修课修读4学分。
(5)建议在第六学期只安排一门学分少的理论课程(12周内完成),让毕业班学生回校上课,以便毕业工作安排。
(6)课程代码由成教处学籍与教务管理科编排。
2、在2013级已开设有的2014级专业,由成教处提供2013级专业教学计划为蓝本,参照上述制订新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对计划中的学时、开课学期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尽量不涉及增减课程,以保持计划的稳定性。
三、材料交缴:
1、教学计划的提交:学院完成教学计划的编制后,即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教学计划到成教处,以便审核。纸质版教学计划要求每专业正、反面打印一张A4纸,由主管成人教育的学院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教学计划要求修改部分用红色字体标识,发至412094364@QQ.com邮箱。
2、新开课程教学大纲与自学实施计划的提交:12月31日前,学院将2014级新专业各门课程以及现有专业增加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自学实施计划(格式请参照附件3)电子文稿交成教处,以便制作教学光盘。
特此通知(本通知已发布到成教处网站)。
附件:
1、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模板
2、专科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模板
3、教学大纲与自学实施计划模板
附件(请点击打开):学籍与教务[2013]11号关于编制2014级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附件).doc
成人教育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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