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工作通知
制工作的通知.files/教务管理〔2020〕22号关于做好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修)制工作的通知12.png)
教务管理〔2020〕22号
关于做好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修)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在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调整,为了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修)制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范围:2021级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升本13个、高起专4个),具体专业目录及所属学院参见附件1。
二、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我院在研究分析、听取相关学院的调整意见后,在2020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调整部分公共基础课、实践环节课程,形成的2021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附件2)。具体调整如下:
1.本科层次调整:公共基础课《现代应用写作》调整为《形式与政策》课程(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调整学分为3学分,实际环节添加一门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1学分)。
2.专科层次调整:公共基础课《法律基础》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调整学分为3学分,添加一门《形式与政策》课程(1学分)。
三、关于指派我校教师上课的三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中,每专业指定三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原则上派我校教师上课,以确保教学质量,课程名称后用“◆”符号标记。学院可根据实际另选指定,但要保证三门课程中至少有一门是专业特色课程。
四、请二级学院在1月8日前完成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确认事项,分专业双面打印一张A4纸,由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学院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1786787603@qq.com。(联系电话:0757-83961258,联系人:何老师,办公地点:江湾校区孔安道3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专业目录
2. 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电子版)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