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2018]8号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通知
教务管理〔2020〕2号
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18级和19级
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为了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2018级及2019级排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2018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中第五学期安排的课程,2019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中第三学期安排的课程。
二、请教学点严格按教学任务进行排课,编制课程表。在开学第一周(2020年2月28日前)将课程表发给任课教师,并报备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
三、公共基础课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编排课程表,各教学点依据公共基础课程的课程表,注意错开时间对其他课程进行编排。(公共基础课课程表见附件1)
四、除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公共基础课的任课教师外,其他课程均由教学点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任教。凡由教学点聘用的非我校教师均为外聘教师,教学点须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3),附学历职称证明材料。凡任课教师对课堂意识形态安全负主责,并填报承诺书(附件4)。《外聘教师审批表》及承诺书在开学第一周(2020年2月28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
五、教学点师资不足,需继续教育学院推荐任课教师的,请在1月15日前填写《委派教师申请表》(附件5)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以便沟通委派教师事项。
五、课程使用的教材统一由继续教育学院指定,各专业课程使用的教材见附件2。
六、课程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停课时,请填写《调课审批表》(附件6),经教学点负责人审批同意,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备存后,方可变动。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共基础课课程表》
2. 专业课程使用教材(汇总表)
3. 《外聘教师审批表》
4.《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的承诺书》
5. 《申请委派教师表》
6. 《调课审批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