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创新与转型升级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论
为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新与转型升级研究中心建成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中心,为使本中心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中心宗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佛山、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实际,深入开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为解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服务。
第二章
中心发展目标
第二条:本中心的发展目标:
1、科学研究方面,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通过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促进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服务地方方面,打造服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智库。一是发挥基础研究实力雄厚的优势,着重开展事关广东和佛山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二是发挥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三是发挥人才培养的优势,努力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在人才培养方面,一是通过科学研究,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二是通过课题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科研成果和教学的结合,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
4、在学术交流方面,通过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等措施,使中心成为全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的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5、在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方面,要通过建立课题组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成为全省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示范基地。
第三章
中心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三条:中心设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成员若干。
中心主任:曾峥教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中心执行主任:罗锋教授,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执行院长
中心成员由校内外兼职人员组成,校内主要由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及相关学院现任教师兼任,校外兼职研究人员实行项目招聘。
中心将实行主任负责制管理方式,在学术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和长期目标作出集体决策后,充分发挥基层研究所和研究人员的能力,灵活有效地组合研究梯队,充分发挥集体攻关和协作研究的优势。中心将定期公布长期和短期研究项目,对重点研究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研究成果奖惩制等基本措施。
第四条:中心不定行政级别、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另拨经费、不增加办公场地,校内主要由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及相关学院现任教师兼任。校外兼职研究人员由中心主任聘任,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开放动态管理和弹性经费制度。
第五条:为指导中心的研究工作,成立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新与转型升级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5名国内著名专家组成,实行定期评聘制度。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和设计学科发展、确定和调整科研方向、审核和督察重大研究项目、评审和鉴定重要研究成果、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等。学术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学术委员会主席:
曾峥教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
学术委员会副主席:
傅江景教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副校长
学术委员成员:
张德鹏教授,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周怀峰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罗 锋教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六条:经费保障。中心建设初期,由学院保障运行的基本经费,同时积极与佛山市政府及各部门联合共建,以项目形式保障中心健康运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新与转型升级研究中心。
第八条:本章程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新与转型升级研究中心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