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内的师生员工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验室内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头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后再做实验,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保持冷静,并按照有关安全指引作出相应处理,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119和83980229(校内)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协助扑救。
三、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水、电、气等,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五、实验室内对带有火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同位素及腐蚀性物品的存放和使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并随时谨记安全防护具、消防器材及逃生出入口的相关位置。
六、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和消防通道顺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实验室结构和增改电源线路。
七、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掌握,钥匙的配发要报学院备案,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发现仪器设备被盗或遭破坏,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立案。
八、实验室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好水、电、气阀、门窗,严禁将残渣、废液等物品随意倒入水槽或下水道。
九、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各实验室要指定安全责任人,并定期检查实验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每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
十、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酌情予以纪律处分,情况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