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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邀请教务处领导解读辅修管理政策

发表时间:2021-01-25

1月21日下午,经济管理学院邀请教务处副处长陈晓生、司兴奎到院解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办法》(佛科院【2021】1号文)。参加解读会的有学院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及5个系的系主任。会议由学院院长罗锋教授主持。

罗锋感谢教务处领导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介绍了学院在2020年取得的丰硕教育教学业绩:学院成为了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成为了学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获批为省一流专业,两门课程获批为广东省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一门课程获批为省一流课程,获得广东省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建设项目1项、校级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建设项目5项,1名教师获得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国际经济与市场学系荣获2017-2020年度校级“教学先进集体”,等等。

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是经济管理学院的优良传统,从2012年开始一直开办辅修专业。为提高辅修专业开设的水平和质量,学院特意邀请了教务处领导来院解读教务处近期发布的辅修/双学位的教学管理办法。陈晓生、司兴奎指出,教务处发布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办法,是基于新工科、新文科的建设需要,是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本次修订的管理办法,依据修读课程学分而有四种证书:第一是取得不足28学分者,给予辅修课程证明;第二是取得28学分或以上者给予辅修专业(微专业)证明书;第三是取得45学分或以上者,给予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第四是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取得学位资格的同时,并完成辅修相应的学位论文(10学分)且总学分取得55学分以上,给予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负责备案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注明辅修。学生在毕业时,未完成辅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学习要求,可申请在毕业后两年内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经过陈晓生副处长、司兴奎副处长的详细解读后,大家对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办法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各系也准备在下学期组织相关老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开设辅修专业充分发挥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为佛山经济建设、推动产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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